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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还债案,先拍卖后通知清理场地。有异议,法院下裁定拍卖无效,有优先购买权。清算组不服,提起抗诉,法院下了抗诉裁定,维持原裁定。间隔8个月,法院撤诉抗诉裁定。法院以租赁关系用简易程序起诉,经开庭审理,第2天下判决书,让被告清理场地交租赁费。十年破产案,用简易程序审理,侵犯优先购买劝。请问合法吗?

矿产相关 2013-09-18 18: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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