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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生产产品的,跟很多是销售商有合作,可是最近我们发现一销售商销售的产品不是我们公司生产的,但是地址是一样的,很明显是伪造产地,我们想起诉该销售商,请问伪造产地会怎样处罚?

产品质量 2009-12-28 14: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伪造产地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虚假的产地的欺骗行为。   仿造产地包括仿造原产地名称和原产地标志。产地通常称原产地,是指表示商品来源于或产自于某一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由于有些商品的质量和特性是由地理环境即当地气候、土质等一定自然条件或当地居民的传统技术等因素而特殊形成的,因而该商品作为该产地名称而驰名。原产地名称不仅指天然产品的产品名称,也包括加工,制造出来的商品的加工地、制造地。原产地名称有保证商品质量的作用。原产地标志一般指表示商品是于特定的国家、地区、地方或场所生产、制造或加工而使用的文字或标记。 伪造产地肯定就是不允许的,法律的规定如下: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该法第五十三条可以追究伪造产地的行政责任。对此,应该说是比较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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