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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是09年09月1日与一米厂老板签订一合同,租该老板的设备和厂房,租期为五年,当时该老板的营业执照是2009年3月27日到期。我的合同是2009年9月1日开始,我自己又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当时签订合同时租金是一年一付,每年的9月1日付清。因为到今年9月1日只有一年租金要付了,现在是该老板欠了我超过两倍租金的钱,一直也没给我。所以最后的一年的租金一直我还没付。现在是他把我的所有证件拿走了,强逼我去把我的所有证件无偿的转让给他,否则不让生产。原因是没有他的证件我办不到营业执照,请问他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他欠我的钱是否可以做租金相抵,合同是否还有效(当时合同无相关证人签字,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

其他 2013-09-18 20: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我是益阳的,可以帮你办,还可以帮你打官司,咨询是免费的,可以电话(号码这上面有)咨询、也可以到办公室咨询。
  • 你好!合同有效,他欠你的钱是否可以做租金相抵,无权扣押你的证件,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
  • 合同有效,租金可以相抵。 我是益阳市的专业律师,如需帮助请拨本人手机联系
  • 他欠你的钱是否可以做租金相抵,无权扣押你的证件。合同继续有效。
  • 这个需要详细了解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追问】请问他有没有权扣压我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无条件过户给他,他的执照是个体户的,我的是普通合伙性质的,
    【回答】没有权利扣押你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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