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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起交通事故,医疗费8000元,误工费、护理费、继续治疗等6000元,此事故共计14000元。如果肇事机动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一行人承担次要责任,此事故该如何分担?请专家解答!

诉讼 2008-07-03 12: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在些责任限额范围内你可以主张对方全部承担,无须考虑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建议委托律师为你办理相关事宜13880556916
  • 要看你的事故是什么时间发生的,标准变咯。楼上老黄的是新标准,电话问他吧。
  • 误工费、护理费可以赔偿,但后续治疗费不能在交强险中赔付,只能在商业险中理赔。
  • 本律师认为不包括误工费,根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致人一般损害的,其医疗费保险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此处是特指在医院的“医疗费”。而您所提出的问题,医疗费已经花去了8000元,以满限额标准。关于其他的损失6000元,要按责任划分处理,不过,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要承担超过部分的80%,自己需承担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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