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北京市朝阳区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米左右的房子,交房时发现有如下问题: 1>开发商未出示实际面积测量报告,声称正在建委备案,但验房前必须签署有关面积的补充协议,协议上写明了实际测量面积,比合同上的面积少了4%左右。 2>开发商根据损失面积折算减去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应返还我八千多元,但无法当场退款,只能提供收据,拒绝提供欠费证明。 3>本人此次购买为首套房且房屋面积小于90平米,按照规定契税应缴纳1%,但交房时开放商却要求按照3%征收契税,声称之后会根据情况退还,且只开具相关收据,拒绝提供欠费证明。 4>按照合同,阳台为1个非封闭式,但实际完成为1个封闭式阳台,开发商在计算面积时按整个阳台面积而不是1/2计算,这样算来我多交五万多元,且当初的房屋设计都已作废。开发商声称此为设计变更,但按照合同上设计变更应提前10天通知买受人,本人从未收到过有关通知,且直到验房时提出该问题开放商才以设计变更为由推脱。 请问以上问题哪些条我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其他 2013-09-23 11:2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