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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于08年1月结婚,但我的父母于08年4月以我的名义存款20万,因该存款属于理财产品,存期一年不能提前支取。现男方准备提出离婚,如果他申请法院调查我的银行存款情况,这笔钱会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分割? 钱是父母多年累积给我的,可却是婚后给我存的,没有办法证明是婚前财产转化来的,我该怎莫办?

离婚 2008-07-03 1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这笔钱是从你父母任何一方的银行帐户里走过来的或者是存款凭证上签名是你父母的,那么你可以向你们出具一份借条,这样的话,实践中一般都是认定为借款的。否则,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你给你父母出具借据即可证明该存款的来源,即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应首先偿还父母的债务。
  • 如果没有证据证实该笔存款系父母所有,那么该笔存款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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