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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公司人员于2008.6.6称其公司有金属废料想处理经他所在公司电话讯价谈妥后由其公司人员押货向我销其公司废料1100KG左右当时按现行市价付款,后2008.6.13又一次向我销其公司称用不着金属板700KG左右,当时我叫他加工他说现在不用,双方决定按现行市价付款,(经办人着装于公司名称相符,公司与我以前有过业务往来,公司名称也熟悉)后得知经办人货款未上交公司.(因我完全不知道)现因公司经办人于其后几天办完辞职手续后不知去向,现该公司老总称废料是他偷的,已上报公安,从公安口里得知是那人仓库领的向外加工产品的,现为追回脏款告我销赃,我正想不通.请指点.谢谢

案件执行 2008-07-06 16: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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