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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在的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到2013年12月劳动合同到期,目前我身体不好,有病假证明,我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请问法律会支持哪一方?

其他 2013-09-27 23:3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去除病假期已满十年的,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必须订立;反之,公司有权的拒绝订立。 2、如果已过医疗期的,不论是否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都有权解除,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未过医疗期的,可以根据医生的休息期继续休病假。
  • 医疗期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延续到医疗期满,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
  • 医疗期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延续到医疗期满,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
  • 1、如果去除病假期已满十年的,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必须订立;反之,公司有权的拒绝订立。 2、如果已过医疗期的,不论是否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都有权解除,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未过医疗期的,可以根据医生的休息期继续休病假。
  •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 医疗期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延续到医疗期满,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
  • 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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