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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7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2年,由于济南公司未在济南公司注册,签订的合同和保险都是在青岛办理的,合同明确的岗位是电话销售,工资1200,但是在公司实际工作是办公室内勤,电话销售和业务代表,合同签订时也未说我有任务量,以前工资是1200,后来变成1200+400绩效工资,公司说由于业务未完成,从下个月工资降到400+200补助+200绩效,并声明如下月业务再未完成,自动辞退,你说我该怎么办?维护我自己的利益!·谢谢

争议解决 2010-01-02 14: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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