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从他人手中转移一块土地使用权,后此人霸占土地不走,致我无法行使土地使用权。并在我起诉期间我不知情、未经我同意私搭乱建,恶意破坏地上设施,砍伐树林果木。后法院评估这块地上物价值为87万,加上对方开出一些施工发票48万。判决土地归我使用,但是要我赔偿对方高达90多万的补偿。我认为我是这块地的使用权人,他人无权在我的土地上进行任何行为,不管建造什么都是违法的,并且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为何还要我赔偿对方?我长达几年无法使用土地的损失怎么计算?我该怎么办?上诉的话能否增加侵权之诉?

其他 2013-10-12 20: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