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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一个产品的代理商现在做一款产品,它有自家的牌子,已注册了商标,但外观和别人家的很相仿,且我有厂家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我作为代理商,我在不知道这个产品不能销售的情况下做的这个产品是否赔偿和承当责任,请回复

其他 2013-10-14 18: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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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法》第63条第2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也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现在知道了,再销售的话就要承担责任了
  • 现在知道了,再销售的话就要承担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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