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邻居今年建新房子,有1993年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证,和2007年获批准的建房证。土地使用证标明其土地使用范围的具体数据,如距离路边或某标记物多少米等,建房证上写明为按照旧房子墙路建房,实际是扩建,扩建部分与我家土地有争议,占用我家土地,但新建房范围符合土地使用证上的标识的范围和面积。也就是说,在1993年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已经占用我家土地。 邻居家在申请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时,其土地的量度都没有通知我的家人,没有我的家人参与,只是与村里干部私下量度和办证,而我从网站上了解的信息是,在农村建房,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报建审批时,都应该有邻里协议这个程序,至少我的家人要在场,以免发生土地上的争议。 另外,我家有1953年的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上只是说明一个范围,没有具体距离某些标记物多少米和具体的平方数。 问题一:邻居的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不依照正常程序办理,缺少邻里协议的程序,其是否合法,如果告上法院,他的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无效,我家有多少胜算的机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问题二:邻居的房屋报建审批是新房子要按照旧房子的墙路建设,实际上是扩建了,这是否合法? 问题三:在这件事情上,我家应该怎样做,请给些建议。

争议解决 2008-07-04 21: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表面上是邻居占用你家土地,实质上是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颁证)侵犯了你家的土地使用权.为今之计,只有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撤销政府的颁证行为.为此,应准备下列证据:1、你家的土地使用权凭据(1953年的土地使用证);2、邻居建房占用你家土地的证据(照片);3、证人等其他证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茂名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