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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忙之中打扰您们真不好意思,望速回答! 我06年在浚县北街买了亲戚一间门面房,签了买卖协议后,他把房交给我我就出租使用了,因是亲戚就没有过户。我收了三年房租金后,对方看门市增值,房租涨价,又想反悔要回房子,我没办法就起诉了她,要求对方按协议执行完成过户手续。 现经法院公正判决,我一审胜诉,二审维持原判,房也过户到了我的名下。 前几天我开门装修准备营业,卖房的竟来闹事,说前面的三米没卖给我,不让走这三米更不让我开门。我报警派出所说让法院管,法院说判决书已经执行完了也没法管。 这间门面房是他05年为了加深在原来的基础上向前接了三米,因是自己接的房产证上就没有显示。我买时就已经接好,而且我已出租使用了三年,卖房协议上清楚写的也是一间门面房,现在他闹事毫无道理。 我该怎么办呢? 法院把房判给了我,我也拥有了该房的房产证,可就是实际占不成房子,现在门市还关着门,一天一天损失惨重。 请问我该怎么办? 谢谢

其他 2010-01-03 16: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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