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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在厂里(个人小老板,规模不大)在上班时把手臂碰断了!后厂里出钱给我治疗!后经双方协商于2012年4月8日签定赔偿协议(未经劳动部门),一次性赔偿给我4 . 8万元。分三次付清(分别是4月8日2万,5月25日1万,7月3日1.8万)后来只有4月8日的2万是一次按时付的!以后到时间去取钱时他都以手头紧为借口少给甚至不给,后于8月1日由他老婆打了欠条(写明金额25000元、还款日期2013年7月30日前全部结清,最后署名是他老婆)!但是到现在还差我7000元,我去催他说要等到11月份而且还不一定能结清!我想请问我个人应该怎么办?催的过程中我能不能用让其停止生产(比如说强行停电等)或拖走他的生产设备来达到让他还钱的目的(这样会不会犯法)!在这里先谢谢了!

其他 2013-10-24 2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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