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在2013年3月18日,因店内经营需要向童树明冷饮店租得一台北海冷柜358立升壹台(并只能在他们店进货冰雪糕,非常旧的冰柜、5成新、非常费电、制冷效果非常差),本人并向童树明冷饮店缴纳押金2000元。双方协商好本人店内不做冰雪糕生意后随时可以退冷柜,对方退还2000元押金。现在童树明冷饮店以没有做满3年和一个月没能销售10000元的货为、没地方放冰柜为借口,不退押金。

其他 2013-11-04 13:3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