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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租了一个八平方的小店铺。原先老板娘把其中三平方租给了个叫辛某的,现在他把当初和辛某的租赁合同和九千元押金一并交给了我,等于是我是辛某的房东,她每个月给我三千元房租。合同到2010年1月7号租赁期满,退还押金。可是现在因辛某的生意不好,提出退还押金,解除合同关系,不租那三平方了。可是她与原先房东的合同上写明了,假如因一方擅自违约或废止合同,应赔偿人民币9000元,等于押金不退还。我想问一下,假如他执意要停止租房,租期未满,我可以按照合同上说的不退还押金吗?因为当初借这八平方的房子时考虑到每月有三平方房租的固定收入,现她忽然说要中止,对我也有一定的损失。希望哪位热心的律师能尽快给我答复。谢谢退还押金。提出退还押金,等于押金不退还。我可以按照合同上说的不退还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6-03 17: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押金有无定金担保性质,即合同上对押金有没有约定: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押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押金,而且要明确规定,如果没有,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简单说,如果你们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给你。
  • 租房退房的情况一般需要根据租房合同上的约定来处理,建议你和出租房屋的一方进行协商,把现在租房转租给他人,争取房东退回押金,房东也可以继续租房给现在转租人,剩下就是他们双方的事情了。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 其一,合同在成立并生效后,各同各方当事人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行为与合同中的书面约定相违背,那么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你方与房东之间的合同,双方都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房屋租赁合同基于出租方与承租方而存在,因而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承租方违约,那么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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