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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三家合股的股份制企业,在06年的时候单位制定了女的45内退,男的50内退,可我们是行政事业单位派过来职工还不到正式退休年龄,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让我们回家呆着,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0-01-23 20: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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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 【内容分类】 其他 【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 2001-5-11 【实施日期】 2001-5-11 【发 文 号】 劳社厅函〔2001〕125号 【政法属性】 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125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法定退休年龄”概念予以解释的请示》(京劳社办文〔2001〕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999年3月我部下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请你们按此精神解释执行。                           二00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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