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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茶荘打工三年,12月份老板被老板解雇了,我要求他补偿我三个月的工资,可是他以各种理由拒绝补偿。说什么我上班迟到,卫生没搞之类的话,请问这些理由可以成为他不补偿的借口吧?

仲裁 2010-01-07 13: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能成为他不补偿的理由,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实际上该老板需要支付你的远不止3个月的工资,所以,你可以寻求当地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
  • 不能,应当补偿。如果他不补,除补偿金外,应当额外支付50%至100%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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