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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本人父親於番禺新造有一房屋,但本人父親已經身故,但本人欲將那間房屋名專回本人,但本人一共有五兄姐妹,其中一人已經移民海外. 如要辦理手續,所需文件是什麼,到那部門申請,費用多少,需要多少時間辦理.

其他 2013-10-15 18: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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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朋友。向您这种情况,不管有无遗嘱,均需要先进行遗产继承确权,无论诉讼还是公证。像你这种涉外的,最好建议诉讼解决。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你父亲的家庭情况,死亡日期,几个子女的身份情况,房屋的情况等。判决书会有各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凭生效判决书即可向房管局申请变更房产证。 一般向继承纠纷基本上都是走的普通程序,现在启动诉讼程序,一般最长需六个月左右。 本案的关键是一些身份关系材料的调查取证。 对于那名移民海外的,法定继承中如果他不放弃继承权,要不让他做原告,要不让他做被告,建议做原告。 委托手续相对有小小麻烦。
  • 建议向当地房管局咨询相关手续。
  • 建议到房管局咨询办理。
  • 您好,咨询房管部门。
  • 建议向当地房管局咨询相关手续。
  • 其他四人写份放弃继承该房产的声明,然后公证一下,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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