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通过房产中介买卖房屋。 房产证上是3人的名字:我、我女儿(未成年)、我姐。房价为:150万,所以我和女儿可以得到2/3,也就是100万,我姐50万。
卖之前我们和中介及买家已经协商好,房款是要分别打入我和我姐不同的2个帐号。买家付的房款是分2次75万分开付。第一次付房款的时候,是甲方:我和我姐。还有我一个朋友(陪我来的)、乙方:买家、丙方:中介的代理人、共同到场。第一笔75万,我帐户45万,我姐帐户30万,非常顺利的就弄好了,当时我和中介的代理人再次要求(买房前我们也已经交待清楚情况了),第2笔房款也是要和第一次付款一样分开打入甲方2个人分2个帐户的,我的朋友也帮我和中介代理人清楚的又交待了一次,中介代理人是满口答应让我们放心。
结果按照定的时间,6/25日我打去给中介的代理人,询问第2笔房款是否已经到帐,代理人给我的答复是还没有到,不过他会去查问情况的。后来的几天内,我又去问了几次还是说没有到帐,直到7/4日那代理人给我发信息说,我姐和买家私下交易,中介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姐已经把75万全部拿走了(其中包括我和女儿该得到的55万)这条信息我还保留着。于是第二天我找去中介,要求中介代理人王先生,给我个明白的说法,王说他毫不知道,是问了买家后才得知的。我要求王先生带我去买家处核实这个情况。
到了买家处,买家说是我姐表示房款由她1人代收,回去后家里内部调节。外加上中介代理人王先生也和我姐一起去的,才会同意把钱打给我姐姐的。还说不相信可以去银行监控一看就知道了!说那么一大笔钱中介不在的话,怎么可能把那么一大笔钱单独给我姐。于是我问买家要了张 我姐拿75万签收单的复印件,我姐拿钱的日期是6/23日晚比原先定的日期还要早2天!(我姐现在是香港居民,事发后已经跑去香港,不接我以及家里其他亲戚的电话了,本想求她把钱还给我,现在看来没有希望了)
事情到此,我非常伤心,我姐居然这么对我,我肯定要起诉拿回我该得的,但是我个人又觉得房产中介也有连带的关系,因为我们有口头协议,而且还有第3人也就是我朋友也在场的。
我想问,我如果告我姐的同时是否可以告中介有违反协议,有连带责任?这样的情况会赢吗?我还想知道我这笔钱追的回来吗?因为被告是在香港啊~很着急想了解我该怎么去做才比较合理?
银行
2008-07-08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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