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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高二学生,某日中午高一一名学生小林与我朋友发生矛盾,我充当了一名调解人员,途中小林不高兴我的话语,问我:是不是很跳?我说:没有啊。便发生了口角。待我朋友与他的矛盾解决后,我便回了家。下午第一节课后,也就是13点15分后,小林只身跑到我所在班级,找到我说:中午的事你要怎么说。我说了一句:随便。他便走了。18时候我放学后,与我同行回家的两个朋友到了学校下的小广场,看到小林过来,我又问:你想怎么样。他告诉了我一个地点,我和朋友一共三人就跟了去,一到那个地点,小林便朝我的头部打了一拳,随着他的10多个同伙有7·8个对我拳打脚踢,直到小林的一名同伙小莫用一根金属长条物体击打我的头部后,我的朋友才赶来拉住了小林及他的同伙,我一摸头上出血后,心里很火,我就跳上去打小莫,打了一会小莫跑了,后来得知小莫并无大碍我正要去找小林的麻烦,却被我的朋友拉去缝针。到了医院我的头部伤口长达5cm,缝了4针。我想知道双方要负什么责任?如果要赔钱,要赔多少?如果对方赔钱,能赔多少?关于赔偿项目,和各项项目赔偿金额。麻烦了

其他 2013-10-24 09: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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