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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公交时发生头额部被座椅碰伤造成骨折,交警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已注明“乘车人”“受伤“而申请工伤时被认定中止,要提供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结论新证据,这些行得通吗?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3-10-21 07: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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