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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在单位工厂上班,受工伤签订为8级伤残,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国家社保,是买的一种商业保险,现在是单位正在积极为我办理商业保险理赔,但是具体赔偿金额我目前还不清楚,我是想等到商业保险赔偿办完以后,如果赔偿的少的话,我就想对公司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商业保险目前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下来,我就是想问问我的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吗?比如说在受工伤多久后就无效了?

其他 2020-04-22 14:2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1年内,积极主张,商业保险与劳动仲裁申请工伤并不冲突,这2部分利益都属于你应得的利益。如需要咨询,请拨打本人电话。
  • 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您好!是一年内的!
  • 公司为职工缴纳了社保工伤保险,当发生工伤时的相关费用是由社保的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和商业保险公司没关系(当然社保基金是否有保险公司参与这个国家社保基金管理的事情和我们无关),企业是否还要支付或赔偿给员工的其他费用你可以参考一下社保的工伤保险条例里面有详细的规定。如果你个人或者你的单位为你另外购买了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并且有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障,那么保险公司也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你报销或给付相关的费用,如果构成伤残的商业保险公司也要支付赔偿金和社保工伤保险以及单位所应支付赔偿金不冲突,但是对于医疗住院等费用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应该先报社保,社保不能够支付的再到保险公司报销。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工伤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 您好!是一年内的!
  • 您好!是一年内的!
  • 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您好!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您好!是一年内的!
    【追问】一年内是怎么计算?是从受伤那天起,还是签订结果确定之日起,还是到本年度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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