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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按揭房婚后共同还款那么女方能不能要求法院让男方赔偿婚后还贷和房子增值部分呢 有没有个具体的计算公式呢

离婚 2013-10-22 07:0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的计算标准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购房总价款,计算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占整个购房总价款的比例。用房屋现值×该比例,计算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占现在房产价值的金钱数额。再用该数额÷2,计算出一方共同还贷的增值及还贷部分的全部补偿。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你的最大合法利益,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的,建议协商处理。
  • 你好,可以的,建议协商处理。
  • 可以要求得。一般是婚后的还贷、增值部分一人一半。
  • 婚后的付款和增值应当分配.
  • 您好,可以。
  • 您好,是有权主张的
  • 可以要求得。一般是婚后的还贷、增值部分一人一半。看房屋的具体情况
  • 你好,可以的,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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