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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前期已治疗得差不多了,后期还需调养二三个月后才可做手术.. 对方(企业单位)要求我们出院.并提示已给医院打招呼不出院,继续在医院治疗的话他们拒付医药费... 请问这种做法对么? 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回应态度?

其他 2011-10-07 22: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赔偿数额问题,需要根据责任比例和医疗、伤残、户籍等情况确定,未确定前律师无法计算。 如果对责任认定争议大,或交通队明显徇私,或发生了重大的伤残或死亡,建议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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