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尊敬的律师:我的朋友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我想您帮我分析一下. 他们是2004年结婚的,现在有一个三岁的小孩子.在2007年男方在外赌博,输了60万,就用家里的72个平方的土地作为抵押金当出去了(房子还未造上去).现在还有36个平方的土地在.男方以在外躲债为由,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未回家.现在发现男的在外已与另外一个女的好上了.我想咨询的是 1,以债权抵押出去的土地是否有效?(当时女方为了男方能回头,二个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2,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女方的户口是否一定要迁出本地?那72个平方的地与36个平方的地是会作如何处理? 3,女方提出离婚是否一定要对男方捉奸在床,那样对女方离婚更有利? 4,现在他们二人有开一家店面,年收入在20-30万左右,是以女方的名义开的,离婚后店面会作如何处理? 5,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是否要承担孩子的瞻养费? 企盼您的回复,谢谢!

诉讼 2008-07-09 08: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详询律师确定具体维权或解决方案。
  • 1,土地抵押的标的首先必须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是不可以抵押的.然后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就是一种无效的抵押行为. 2,户口不需要迁出本地,如果抵押行为无效可能产生两种情况,一种是能够证明为赌债,这样是不需要偿还的,因为违法的行为是无效的,也受不到法律的保护.另一种是无法证明的,那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来共同承担. 3,如果女方有男方过错性的证据,(不一定要捉奸在床)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得到照顾,也可以要求过错赔偿. 4,店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折价给一方或者进行评估拍卖后均分. 5,孩子的抚养费和抚养权是两个概念,即使不要孩子,也要承担的,夫妻双方可以协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衢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