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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厂里公伤,无名指受伤,断了俩跟筋,只接好一根、被保险公司鉴定为十级公伤、现在谈赔偿、依照您的经验能赔偿多少

其他 2013-10-23 09: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用理会保险公司。建议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权利。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的,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所谓的伤残鉴定),鉴定结论构成伤残的,可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伤情严重的,根据鉴定结论还可依法主张后期护理费及伤残津贴等待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12个月,停工留薪期一般为3-5个月,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是受伤前12月平均工资。
  • 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12个月,停工留薪期一般为3-5个月,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是受伤前12月平均工资。
  • 你可以申报工伤,并鉴定索赔。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12个月,停工留薪期一般为3-5个月,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是受伤前12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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