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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事业单位上班,签的合同是两年的,现在公司说经济效益不好要辞退一些员工,因为我刚好怀孕三个月了,单位就说辞退 我,这样可以吗?被辞退有什么补偿呢?

其他 2010-01-12 10: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被辞退的补偿问题: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25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坚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不服的话可以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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