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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门面房和房客签订协议09年12月预交2010年1季度房租,1月初去要房租时租房人没给,也没说不租,合同约定1月10日前不交房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屋,现在已经12日了,租房人电话打不通也找不到他人,房东现在可以强制开锁收回房屋吗?房屋内的装修和物品应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0-01-12 15: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好报警,并在公安人员在场作证的情况下找开门面,制作物品清单,最好请旁边人作证并还要全程录像,以防以后承租人找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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