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9年12月31日上午,我妻子和我外母一起到广医二院门诊挂找妇科门诊找史医生的号,这次门诊,史医生开了B超检查单及孕酮检查单;检查结果出来后B超结果为未见原始心管搏动,于是,我妻子和外母拿着B超报告单找史医生,怎知史医生走开了,不在诊室,我妻子和外母怀着不安的心情在诊室等史医生大半个小时,此时旁边的车医生见此情形,主动对我妻子和外母说她帮我们看,看了B超报告单,她说结果显示无胎心博动,需做人流,我外母当时还对结果有怀疑,车医生说医院的B超很新很准的,不会错的。于是我妻子和外母亦只能相信医生的说话。车医生还为我妻子开了人流前的各项目检查,叫下午拿到结果再找她。 下午各项报告单交给车医生过目,医生即时为我妻子开了人流申请单及一些术后吃的药,并交了钱。并安排在2010年1月4日做。 2010年1月3日上午我抱着慎重起见的心理于到海珠区妇幼医院再做一次B超检查,检查结果为:见胎心搏动,单活胎。(另:2010年1月7日在广医三院B超检查,结果亦为正常) 我投诉了几次,医院还没给我答复。现在相当气愤。 请问我可要求精神赔偿吗?可以的话能要求多少赔偿?

其他 2010-01-12 21: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