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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证照齐全的渣土车撞伤一醉酒者(后交警取证时不认账)轻伤,伤好拆线后仍不肯出院,提出几万元的赔偿,在医院里说这痛那痛,做了所有检查都显示没问题,检查费占医疗费的70%,现在每天无关痛痒的医疗费高达200多,我只买了交强险,不知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医院检查费,怎样才能在合理赔偿下早日结案。另我在交警队交押金后交车取出,此押金会不会在本人未经同意情况下交警陪付给受害人?

其他 2010-01-14 1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这样的情况最好是不再支付医疗费,迫使对方自动出院。毕竟要他自己垫付医药费他不会太情愿,同时也担心你到时不认可。在交警队的押金不会直接支付给伤者,但如果是伤者因为医药费用完后到交警队无理取闹,交警也会把部分现金打入医疗帐号。
  • 你好, 1.交通事故需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以此作为赔偿责任划分的依据,交警须在事故发生之后的15天之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如果你是全责,只需按照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伤者故意赖在医院,你现在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等其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更加有利于你,因为对方提出的数额巨大,根本无法支持; 3.你交在交警队的款项未结你本人的同意,没有权限支付给受害人; 4.保险须理赔,具体补偿数额需按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内容处理;
  • 到时候可以超过医疗期限来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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