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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的一起交通事故,有个人在夜晚开车撞死了人,可是那司机逃跑了,现在又不能确定谁的肇事者,这样的交通事故逃逸责任由谁承担呀。

其他 2010-01-13 11: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逃逸尚未归案,但逃逸当事人的身份等情况已经调查清楚的,且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调查的事实和原因,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如果当事人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列举的违法行为,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即使当事人逃逸尚未归案,但只要对逃逸当事人身份情况已经调查清楚的,公安机关就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以免事故处理久拖不决影响其他当事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的时限应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照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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