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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农用车顺路带了两个熟人【那人要搭顺路车本来这个车是不载人的三轮】,途中由于不慎将车开了个侧翻,三个人都伤了 到医院检查【下面另外两个人用 甲,乙来代替】 甲:经查轻微伤无需住院,做了一下简单的护理就走了 乙:检查肋骨挫伤,住院治疗【后才知道主治医生与乙是熟人】,两天后又查出胸腔积水 住院10天左右医生劝其回家修养无需治疗,回家修养即可【医生都说不严重】 乙及其家人不同意 在医院一直住到现在截止今天有21天了【后面可能还继续】 私下调节他们家说医疗费用8000除外 要5000营养费用,当然我们不同意, 然后他们又说甲:在加治疗话了2000费用 又要1000营养费用 还说自己可以申请10级伤残 你们家要付钱就得把1.6万都付清了 要不就法院见【我们家一直在付医院的住院费用已付7000 其实总共算了有8000】 不愿意调解【我们做了很多去调解的工作】 这样的事情 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谢谢

争议解决 2008-07-10 14: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看你父亲在车货中负什么责任?他们作为搭车人明知是不能搭车的农用三轮车而搭车,有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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