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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洪**,浙江**县人,于2009年6月11从余昌厅(浙江天台县人)购买大连市**村属4口海参圈,金额300万元,合同期限至2015年末, 2012年8月份因台风碧流河的水漫过海参圈,损失500万元, 我10月份回家,海参圈准备出售。今年5月,在家中听说我的海参圈已卖给大连人苏**,经了解是余**(天台人)出面,我的海参圈是2004年他出面与**村订立海参圈承包,后转给余昌厅,2010年通过行贿村干部,未公开招标又续订2015年至2035年,2013年5月份通过控制当地海参圈市场的黑社会高立清,伪造我出售的手续,以余**名义,合计出售海参圈全部承包期限(包括我的2口3年),金额540万元,几个月来,我们通过电话了解、索要自已应得的款项,但他们搪塞拒付,关了手机。余显其、高立清未经我同意、授权,伪造手续,并非法占有款项140万元。6月份我向开发区公安分局、**镇派出所邮寄报案材料,要求立案侦查,但是,一直未果,我想请教贵律师,如何通过司法手续追讨。

其他 2013-10-28 21: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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