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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5月29日到&&用工具有限公司--- 锈钢门业做业务员( 双方口头协定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整,还按我推销产品销售额2%提成给我工资。我于今年12月25日公司领导突然通知我不要我干了,当时我向公司陆老板提出基本工资与提成工资付清,当时他也是同意的。当我把推销业务经手客户资料等一切交给公司后。陆老板有突然变卦了,还说要等2010年3月付我提成工资。按原协议是按季度付清的,他变卦以后变为跨年了。我估计他还要拖,最后可能就是赖账。据我知情推销产品数量计算销售款可达到30万元以上,按2%计算,应付我提成工资6000元,(这是仅我知情的计算,不包括我联系后对方直接向公司进货部分。)所以我想来想去,只有依靠政府出面给我帮助,按季度按销售额2%付清给我提成工资。特此报告 此致 敬礼! 报告人: 原 2009年12月29日

诉讼 2010-01-15 18: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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