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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私人瓷厂的走金工序上班,和另外一名新去的工友几乎同时急病住院,差点没命。诊断是肝脏损伤,肝转氨酶剧烈升高。我一个单亲妈妈,没医保又没钱,自费治疗费用约1万都是借的。我觉得是工序的金油有毒,原因是:1,我们俩刚进工厂几天就同时得了同样的病,(因为该病不传染,所以也肯定不是互相传染来的);2,第一次明显感觉不适是在工厂上班时;3,每次在工厂上班时感觉都明显更难受;4,主要接触的化学药品就是这个金油;5,据说多数人在这里干都最多一个月(可惜我刚去也都不认识,找不到他们)。但工厂不认账,区劳动局居然说即使化验金油确实有毒,也不能证明病因是该厂导致的,也可能是我们俩看医生吃药吃坏了肝,这样说对吗?我该怎么证明?取哪些证?举证责任在我吗?要是直接上市劳动局或者纪委申诉可以吗?或者媒体曝光有用吗?我们可以要求工伤吗?该怎么申请?区劳动局不给申请怎么办?我们认为是工伤,单位认为不是的话,是不是该由单位来举证?问题很多,麻烦您了!

其他 2013-11-18 06: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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