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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我会得到怎样的补偿。受法律保护吗?可以买卖吗?

其他 2020-05-07 11: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两种条件的限制。

    新《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 征收补偿款是要给房屋的所有权人。理由: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拆迁补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房屋拆迁之前签订买卖房屋合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是未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人不会变动,征收补偿款中式要提交一定的房屋的产权证据等加以认定的。购房人不能得到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依法向房屋所有人主张合同违约责任。
  •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你好:可以买卖。\r\n
  • 你好:可以买卖。
  • 你好,没有产权证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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