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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用房产证向我借款30万元作为底押,而且他是俩夫妻签约的,就是未经房管局部门豋记,借款期限已过,可是借款人无法还款,请问专家如何是好?

其他 2019-09-16 18:40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保留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证据,以保证诉讼时效未过期。2、如果债务人拒不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的同时查封对方的财产,这样有利于你的债权早日得到实现。
  • 你好!1、保留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证据,以保证诉讼时效未过期。2、如果债务人拒不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的同时查封对方的财产,这样有利于你的债权早日得到实现。\r\n
  • 及时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 只要有证据证明属于被执行人的房屋,即使没有房产证也能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 如果抵押房产已经经过抵押登记,是可以的。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5.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 尽快委托律师起诉,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对方的房产,否则,将来你的债权难以实现。
  • 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 你好!1、保留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证据,以保证诉讼时效未过期。2、如果债务人拒不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的同时查封对方的财产,这样有利于你的债权早日得到实现。
  • 及时起诉对方要求还款,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及时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 及时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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