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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和隔壁两边以前是一是家族的,我爸爸死后法院判了一部分房产给我.现在由于个隔壁两边的关系搞不好,住起来不的安宁,所以房子就卖给了他人.房产证已经过户给了买主,因为现在房价涨的太快,卖掉房子后买不到房子了.就和买主签了协议,每月给他5分的利息,10月底之前把房子取回来.买主也同意了.由于国家规定杂房不办房产证,所以现在隔壁就说杂房是他们家以前借我家住的,现在我爸爸也死了.房子本来就是我家的,每月跟隔壁邻居签有任何协议和借条,我家现在准备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他们就去国土局说杂房是他家的.还在村里叫了几个朋友签了字证明杂房是借给我家的.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是继承我爸爸的遗产,法院都已经判了的,可是他们还要说假话把我的房子争去.请律师尽快回复我,谢谢@!

争议解决 2008-07-11 14: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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