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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广告公司,去年签订一份劳动合同,附件中年底根据设计师所做项目回款情况给予1%算作奖金提成(大概1万多),前提我所做的项目回款基本都正常回款条件具备,公司却找“结算清楚后结算给我”从当初承诺的09年4月底结算,后来承诺到09年6月底7月初给到我们,现在公司领导电话也不接,也不给任何说法!我是09年6月底离开原公司(原因是公司在所有员工工资上有太多不合理的变数,大多员工都在前后离职),但是我们没有公司去年给我签订的合同,都在原公司。手上只有一份正常合同而已,我们原来公司员工准备联合,讨要此钱,不知是否可以要到~

其他 2010-01-18 1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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