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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9年6月因工受伤.造成左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劳动部门已经认定工伤,6个月后单位以停工留薪已到停发了我的工资.我和该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今年下半年我还要做手术取钢板.这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我生活费.另外进行工伤赔偿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这类诉讼是否一审既是终审.望回复,谢谢!

诉讼 2010-01-19 13: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你恢复期间,单位应该支付你的生活费和医药费,这类官司如果单位很扯皮,会打一年左右,你要有心理准备,但是单位支付的赔偿款肯定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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