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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的,在江苏上班,结过婚后,老婆一起过来江苏,经同事介绍,老婆去了家乐器厂上班,说不累,厂里自由,不想做了就结工资,。现在在厂里做了二十几天,不想做了,要工资时,老板说要扣七天试用期(就是老板说的学徒期),还要扣300元学徒费,这样算来还拿不到100元工资,难道试用期就不是为厂里做事吗!?还有所谓学徒费,。请问能拿到工资吗,给个意见,谢谢!!!

其他 2013-11-12 19: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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