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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5年,有一女4周岁多,有一子还未满月,因夫家嫌弃生女儿和工作原因,一直住娘家,夫家一直以欠人钱,我们未回家,我有嫁妆为理拒绝支付孩子和我一切生活费用,其间老公所赚用于赌钱(老公工资一年为3至5万左右,船所赚为公婆手里),甚至欠别人钱,因造船夫家要我变卖嫁妆,我同意变卖,前提船登记为老公名字,之后又改为公公名下,变卖嫁妆为18万,因一些原因,与老公之间有一张合同,并写下欠条18万,之前夫家以买工具为由借2万,造船期间向我娘家借10万,还了5万,没有写欠条,我能要回这些钱和孩子扶养权吗?我能分得我老公多少财产?我没有经济来源,现在也没有工作,

离婚 2013-11-17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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