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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好,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初购买时的合同面积是125.7,但我们是按揭购房,当我们将按揭房款准备付清时,开发商却说我们的住房面积是134平方米!当时我们是按合同上的实际面积125.7付款的!面积差异我们应该补齐吗?我觉得是开发商简介索要房价增长的损失!因为当时我们购房价格是2800左右,现在他们的房价涨到了3200左右!

其他 2010-01-19 13: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对面积有异议可以要求测量部门重新进行测算。对于超出面积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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