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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1月1日在人行便道上被汽车撞倒,左脚三处骨折,至今一直在看病,没有提到补偿等问题。肇事车辆全责

其他 2010-01-19 2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对你所有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 可以先看病,你的病恢复后在谈赔偿问题,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 伤好了以后起诉,注意保存好费用单据。如果报案了,向交警索要对方车辆的保单复印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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