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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月14日交的再审申请,9月16日二审法院来电话问我是否愿意调解;10月21日高院要我去调解,10月23日去调解,法官审查,了解情况,至今已经超过3个月了,没有说是否立案还是驳回,法院违反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吗?

其他 2013-11-19 2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审一般都会安排谈话,谈过话以后是否受理还是驳回,没有明确时间回复你,需要的话可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民诉法规定不详细的。
  • 再审一般都会安排谈话,谈过话以后是否受理还是驳回,没有明确时间回复你,需要的话可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 再审一般都会安排谈话,谈过话以后是否受理还是驳回,没有明确时间回复你,需要的话可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民诉法规定不详细的。\r\n\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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