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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r\n黔价房调[2000]251号现在还有效吗

其他 2015-08-24 11: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购某小区房一套,已交房,但此房本人未入住,也没有出租,全毛坯空作的,该小区物业公司要求我缴纳全额物管费,每平米0.4元,我要求按每平米50%缴纳(0.2元),虽然与其签合同规定:未入住可以按每平米0.2元缴纳,但必须由业主本人提前写申请经该公司确认才能按0.2元缴纳。 但是,根据2001年6月贵州省建设厅出台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交房未入住也没有出租的房屋,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按合同规定的缴费额50%缴纳物管费。请问如果该上述规定有效,该怎么处理更为妥当。谢谢!
  • 你好!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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