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9年6月启东市经济开发区146亩地块拆迁。通过协商,我们应该拿到2张拆迁证,也即拿到2套安置房。现在即将收房,开发区却以假离婚为由要我们预付3万元处罚款。否则,拿不到安置房钥匙。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

其他 2013-11-21 17: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