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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与女方谈恋爱期间男方给予女方的钱和饰品在男方提出退婚后需要返还吗

调解 2010-01-30 11: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男方给女方的饰品和钱属于赠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虽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返还。 如赠与符合《合同法》第192、194条规定,可要求返还赠与财产。《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第194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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