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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00年与别人未办结婚手续生一女,后来双方感情越来越不好于05年私下写了一份分手协议。06年我们口头协议孩子由我带,他每月递生活费。最近他与别人结婚,我担心以后没有保障想知道05年写的协议是否有效,我能告他重婚吗?

离婚 2008-07-15 13:2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构成重婚,请保留协议,他结婚也不能免除他的抚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
  • 不构成重婚,你们以前的协议效力问题由于不知道具体内容,不做讨论。但无论如何他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通常按月收入的20-30%。需要时可电话联系聊
  • 不构成重婚,因为你和他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对方不按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或者原有的抚养费不足以孩子的生活费,你可以就这一问题提起诉讼。
  • 可以主张相应的抚养子女的责任.
  • 协议有效,如果他支付抚养费用,你可以拿着协议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小顾的看法是正确的,你可以按照他的建议来开展工作
  • 不构成重婚,因为你和他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对方不按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或者原有的抚养费不足以孩子的生活费,你可以就这一问题提起诉讼。
  • 不能,你们没有结过婚,就不存在重婚的概念,所谓的事实婚姻从1994年2月1日开始就不再存在了,是为非法同居关系;不过,孩子是你与他曾经的爱情结晶,是他的骨肉,他必须给付抚养费,直到孩子18周岁为止,真有一天他不递交抚养费用,你可以拿着协议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执行
  •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结婚是以登记为准的,没有登记即没有结婚而不能告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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